根据我们的统计,今年一季度的金融监管政策信息大致有120余项(不局限于具体政策文件),其中央行30项、银保监会40项、证监会35项以及其它15项,且整体政策基调以严为主(和去年同期相比)。关于未来政策方向的变化这里不进一步讨论,具体可参见央行、外管局、证监会、银保监会、财政部与国资委的年度会议,我们之前均有进行专题分析(详情参见 央行和外管局2021年度会议释放哪些信号? 、 证监会定调2021 、 银保监会定调2021 、 2021年财政方向确定 以及 国资委定调2021 )。
今年一季度最为重要的两个政策事件无疑是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之前我们已经分别通过 全面剖析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十大重点 、 全面剖析《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两篇材料进行过专题分析,这里仅简单略及,不再详述。
年政府工作报告:关注与金融体系有关的12个提法1、在之前无还本续贷的基础上,强调推广随借随还贷款。
2、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使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显然2021年更加强调对科技创类企业和绿色类企业的重视和支持。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
个提法1、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开展跨境证券投融资改革试点。
年底等举措一周一次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代表着政策层面的一些导向,值得关注。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重点在于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进一步延至2021年底。
(一)地产新政与信贷投向引导今年以来最受关注的政策无疑集中在房地产领域,如2020年最后一天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政策以及随后的两集中、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成都甚至还明确踩上三道红线的房企不得参加土地竞拍。我们之前在 如何理解频频出台的地产新政? 中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专项分析。从政策背景来看,近期地产行情过热以及加强信贷投向引导应是最主要的原因,即地产新政的出发点是为了提升地产调控政策效果、避免地产领域挤占实体经济信贷资源以及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
1、互联网贷款是近期政策部门重点聚焦对象(特别是去年老马讲话之后)。特别是近期以来银保监会相继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参见 校园网贷再迎新规 和 互联网贷款监管手册 )对互联网贷款领域具有颠覆性影响。这些文件不仅提出了三大量化指标,还特别提出“地方性法人银行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对地方性银行和小贷公司目前较为依赖的线上消费贷业务较大。
2、2021年3月31日,央行发布第3号公告,明确所有贷款产品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要比日利率、月利率更明显)。其中,贷款年化利率应以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贷款成本与其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并折算为年化形式。同时央行还明确民间借贷参照执行,复利计算应当采取内部收益率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收窄了金融机构与类金融机构通过收智商税来发展消费信贷的空间。
除通过信贷投向引导、规范互联网贷款等资产端举措外,政策层面亦聚焦于负债端,即对负债端约束开始由之前的广义同业负债聚焦于存款端。
1、负债质量管理办法(详情参见 如何看待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和正式稿内容基本一致)中的“四项”禁止性规定和“六性”要求(负债来源的稳定性、负债结构的多样性、负债与资产匹配的合理性、负债获取的主动性、负债成本的适当性以及负债项目的真实性)。其中,“不得采取违规返利吸存、通过第三方中介吸存、延迟支付吸存、以贷转存吸存、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违规手段吸收和虚增存款”这一规定最为
2、2021年1月13日的9号文明确叫停了互联网存款(详情参见 互联网存款正式被终结,金融产品销售端格局将重塑 ),而地方性银行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异地存款亦被明确禁止(详情参见 地方性银行异地存款将受限 和 如何理解央行2020年4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
1、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详情参见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哪些重大信号? ),2021年3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则明确“政府杠杆率要有所降低”(详情参见 2021年财政方向确定 )。紧接着2021年3月26日,国资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详情参见 地方国企债务风险防控全解 )明确指出将“化解国企债务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基本原则是要求地方国资委参照央企债务管控的做法),并细化了企业隐性债务防控问题,明确从严控表外、永续债和对外担保以及规范资金用途和严禁过渡融资等方面加强地方国企隐性债务的管控举措。从一系列政策信息来看,政策层面整体上是认可打破刚兑,即强调通过风险出清实现优胜劣汰是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机制、投资机构切实提高风险资产的定价能力。
2、此外考虑到融资平台属于地方隐性债务的主要构成部分,因此2021年3月26日江苏省发布的《关于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亦引起广泛关注,值得关注的几点规定包括(1)切实剥离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似乎要开始甩锅);(2)制定年度地区债务规模总量管控和压降计划,建立市场化的债务风险化解基金或周转金,不得开展融资性贸易(和地方国企债务风险管控一致);(3)提高银行贷款和信用债券等标准化融资产品比重,鼓励通过公募REITs等权益类、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逐步压降信托、资管计划、融资租赁、私募基金和地方金交所发行产品等各类融资;(4)加强融资成本管控,禁止以咨询费、顾问服务费等名目,违规向第三方支付各类居间费用。
4、2020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一年,金融委则明确2021年要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70%,因此国企改革将是国资委及各地政府2021年的重要工作事项,具体包括(1)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结构性调整以及资本市场上市、保值增值;(2)推进国有金融资本、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减少管理层级。其中,推动辖内区域国企资本市场上市是各地区的重要导向。
5、2021年3月25日国资委专门发文《关于做好央企控股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沟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央企要指导境内上市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原则上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亲自参加,如此重视在国企体系内倒是第一次,我们预计后续地方国企也会参照执行,这意味着国企上市主体的市值管理将会是一个明确的政策导向。截至目前共有404家央企上市主体、798家地方国企上市主体,合计达到1203家。
1、目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互联网平台严监管力度不断增强的背景下,金融产品互联网销售端正迎来深刻的变革,之前的中行“原油宝”事件以及中信银行的“池子”事件以及互联网平台纷纷下架银行存款销售等便是例证。
2、仅就近期来看,我们便陆续看到互联网贷款、互联网保险产品、公募基金、互联网存款(智能存款)以及理财等一系列金融产品销售端的政策信息陆续释放,整体来看除公募基金基本仍受到政策鼓励、可以继续通过互联网平台拓展客户外,诸如保险、理财、存款等金融产品均明显受到约束。其中互联网存款被叫停、短期内理财销售借助互联网企业批量拓客的政策约束不会放开、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互联网销售则被明确鼓励。
1、2020年以来信用评级行业政策密集发布,不仅表明市场及监管部门对这一行业的密切关注,也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评级行业将迎来重大变革。这种变革主要体现在提升信用评级行业的市场化能力,具体包括逐步将高评级主体比例降至合理范围内、降低监管对外部评级的要求、提高评级行业的集中度等方面(深入分析可参见 评级行业迎来巨变 、 信用评级行业手册(2020年版) )。
(1)2021年1月29日中国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9年)》,数据上显示银行理财和基金业已一起成为2018年以来大资管行业中规模上仍能保持正增长的两大细分行业,与此同时银行理财的财富管理化(零售理财占比较高)和基金化特征(净值化特征突出)也越来越明显。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募基金行业资产净值合计达到21.13万亿,而截至2020年底的银行业非保本理财规模亦接近26万亿。
(2)2021年1月8日证监会已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该文件整体坚持“私募”和“投资”两个属性,致力于解决私募基金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资金、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错综复杂的集团化运作、资金池运作、利益输送、自融自担以及侵占、挪用基金财产、非法集资等。截至2021年2月,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达到17.16万亿,较2020年底净增1.19万亿。
(一)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将于4月6正式合并1、这两天比较受关注的是深交所上的主板和中小板合并事件,2021年2月5月证监会批准深交所两板合并、3月31日深交所明确两板将于4月6日正式合并。具体来看,两板合并后将坚持“两个统一、四个不变”。其中,“两个统一”是指统一主板与中小板的业务规则和运行监管模式,“四个不变”则指板块合并后发行上市条件不变、投资者门槛不变、交易机制不变、证券代码及简称不变。
2、两板合并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将正式形成并确立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以及北京“新三板”的新局面。实际上早在2020年10月份,媒体便报道称深交所筹划让中小企业板与主板进行合并。不过,就像当初推出中小板是为了推出创业板一样,本次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合并则是为了后面全面推出注册制。两板合并后,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463家,若加上创业板的925家,则合计达到2388家(市值合计达到33.42万亿)。
2021年3月20日-22日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1年会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发表主旨演讲(详情参见 易主席讲话的背后深意 ),针对资本市场近期的一系列动态表达了自己看法,并认为注册制改革实际上是完善注册制全流程全链条的监管监督机制,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重点要把握好实行注册制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保持市场平稳运行、明确交易所审核职能定位、加快证监会发行监管转型、强化廉洁风险防范等6个方面的关系。具体包括,
(2)这个规定明显是趋严的,致力于解决拟上市企业的“影子股东”问题(即一些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多层嵌套机构股东间接持股等方式隐藏在拟上市企业名义股东背后),这些影子股东通常会在企业临近上市前入股或低价取得股份,以便在上市后获取巨大利益,可能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比如之前蚂蚁在推进上市过程中的影子股东问题便是例证。
证监会分别于2021年1月29日和2021年2月5日披露“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安全”和“2020年案件办理情况”,对目前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阐述,这在一定程度上应该也影响了政策导向的变化。具体如下:
(1)事实上无论是央行和外管局,2021年的任务均特别强调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并将其和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严防外部金融风险两个目标统一起来,我们理解整体方向应“鼓励境外放款、限制外债流入”。例如,如央行年度工作会议明确“深化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引导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外管局则在年度工作会议中强调“防范跨境资本异常流动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坚持风险中性原则……加强市场预期管理和宏观审慎管理,避免外汇市场无序波动”。
(2)但是也能够感觉得到政策部门的纠结和反复。例如,2021年1月5日央行和外管局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的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0.30上调至0.50以大幅提高境外放款额度上限,2020年12月11日和2021年1月7日央行和外管局分别将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25下调至1(2020年3月曾将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
2021年证监会体系主要有五大任务要完成(详情参见 证监会定调2021 )。
1、2021年以来一系列产品新规亦陆续出台,具体包括可转债(详情参见 可转债分析手册 )、权益出资型票据(原并购票据)、乡村振兴票据(继承扶贫票据)、碳中和债、公司债(详情参见 公司债新规要点全解 )、券商短融(详情参见 券商短融新规要点全解 )、指数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等等。
3、就权益出资型票据来说,意味着企业可以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品种用于权益投资,也可以发行短期限产品用于偿还银行并购贷款。事实上自2014年7月交易商协会推出并购票据以来,这一市场一直不瘟不火。主要是因为并购票据的用途仅限于获得控制型并购、增强控制型并购、共同控制型并购、子公司增资或注资(可将债务性资金转为股权性资金)。而兴业银行也已形成了以并购贷款为主体、并购票据和并购财务顾问业务为两翼的并购体系。
2021年1月29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承销类会员(证券公司类)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结果的公告》,明确申万宏源证券、平安证券、兴业证券、东兴证券、长江证券和中泰证券可在银行间市场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此前已有中金公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华泰证券和国信证券获批),无需与银行联席主承销商。
(一)城商行洗牌:新增四川银行,山西银行挂牌在即、辽宁银行酝酿中除包商银行变更为蒙商银行以及农商行大整合外,城商行也在发生洗牌。
2、除四川银行外,2020年8月晋中银行、晋城银行、阳泉商业银行、长治银行和大同银行也拟合并重组设立山西银行(山西发行的153亿元地方专项债便是为了注资山西银行)。2020年12月15日,“山西人事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山西银行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1年3月31日,山西银行筹备组发布通知称定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10时召开山西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3关于金融管理、2021年1月20日,辽宁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省内城市商业银行整体改革工作,拟申请合并辽宁省内12家相关城商行开元体育。1月25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向金融委汇报了城商行整体改革的总体思路,计划引进辽宁省金控集团等、全国大型优质企业以及中国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这意味着届时除盛京银行、锦州银行与大连银行之外的12家城商行(分别为阜新银行、营口银行、辽阳银行、鞍山银行、葫芦岛银行、朝阳银行、丹东银行、营口沿海银行、抚顺银行、本溪银行、盘锦银行与铁岭银行),将统一合并为一家新城商行。
1、2020年12月31日,银保监会批准了恒安标准养老保险公司的开业申请,注册资本为2亿元、注册地为天津。
(一)离岸央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存量稳定在800亿元为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带动其他发行主体在离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完善离岸人民币收益率曲线月在香港建立了离岸人民币票据的常态发行机制(实际上最早于2015年10月便首在伦敦发行离岸央票),以相对稳定的频率发行3个月、6个月、1年等期限品种的央行票据。
加大资本补充力度、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是主要政策导向关于金融管理,金融委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均明确要多渠道补充资本。央行亦通过常态化操作CBS来支持中小银行的永续债发行,国务院常务会议甚至提出用地方专项债用来补充中小银行资本。
(1)2019年以来合计共有62家银行(其中农行3次、中行3次、交行2次、浦发银行2次、泸州银行2次、日照银行2次、三峡银行2次、河北银行2次、齐鲁银行2次、日照银行2次、泉州银行2次、厦门银行2次、三峡银行2次、青岛农商行2次)和1家非银金融机构(东方资管)获准并成功发行永续债。
(3)目前发行永续债的地方性银行有44家,其中农商行5家(深圳农商行、江南农商行、青岛农商行、无锡银行与余杭农商行)与民营银行1家(网商银行)以及城商行38家。这38家城商行中有9家隶属于山东地区,分别为威海市商业银行、莱商银行、泰安银行、齐鲁银行、日照银行、东营银行、潍坊银行、济宁银行、烟台银行。
CBS(央行票据互换)的存在是为了提高永续债的流动性,自创设以来已经操作22次,特别是自2019年8月以来已经形成每月操作一次CBS的固定惯例。其中2021年以来已经操作3次,合计规模达到150亿元,且期限均为3个月、票面利率均为2.35%、费率均为0.10%。
2021年1月25日央行官网发布“创新转股型资本债券 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一文,指出近日央行会同银保监会,设计完善了转股型资本债券相关制度,并已批复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宁波通商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转股型资本债券。其中,2021年1月20日,宁波通商银行成功发行首单转股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共5亿元,票面利率4.80%,全场认购倍数2.1倍。
实际上早在2018年11月央行便发布公告明确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具有创新吸收机制或触发事件的新型资本补充债券。这里的资本补充债券便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而发行的、对特定触发事件下债券偿付事宜作出约定的金融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和二级资本债券(含减记型与转股型)。
政策层面对国家区域经济战略的政策支持仍比较期待,但相较而言更具有针对性,其中3月31日政治局会议审议的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2月21日的乡村振兴以及2月2日的绿色低碳经济等比较值得关注。可以预期的是,2020年备受疫情困扰的中部地区,今年将会享受到诸多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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