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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体育网站金融管理论文十篇关于金融管理开元体育
发布时间:2023-08-15
 每个投资者和消费者无时无刻不在面临金融风险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是每一个经济实体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内容。在经济生活中开展的各项经济活动,与金融风险之间都存在着密切联系,同时对一个国家宏观决策和经济发展,也产生较大的影响开元体育。所以,怎么减少和回避金融风险对于金融界而言已经成为一个重要问题。为了可以更好地、更有针对性地防范金融风险,不断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就需要对金融风险的涵义和种类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每个投资者和消费者无时无刻不在面临金融风险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是每一个经济实体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内容。在经济生活中开展的各项经济活动,与金融风险之间都存在着密切联系,同时对一个国家宏观决策和经济发展,也产生较大的影响开元体育。所以,怎么减少和回避金融风险对于金融界而言已经成为一个重要问题。为了可以更好地、更有针对性地防范金融风险,不断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就需要对金融风险的涵义和种类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金融风险作为风险中的一方面,就好像人们对于风险存在不同的定义一样,针对金融风险的定义,实务界和理论界也一直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有些人认为,所谓金融风险,其实就是人们在金融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或者事件;有些人认为,金融风险是主要发生在金融领域的一种风险模式;有些人认为,金融风险主要是一种经济损失所表现出来的不确定性等。综合上述三种观点,最后一种观念与风险的范畴似乎更为贴近,换言之,金融风险是一种可能性,与金融风险的本质更为接近。所谓金融风险,其实就是指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每一个经济主体,在金融活动或者投资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因素的不确定变动,所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金融风险的种类较多,主要有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货币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证券市场价格风险以及国家风险等几类。

  金融风险管理的产生和发展,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其发展时间已经有30多年,世界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环境和规则,都呈现出较大的变化。金融市场不断出现波动,使金融风险管理理论和工具成为金融市场中不可或缺的需求;第二,随着经济学的不断发展和进步,金融学理论也得到较大程度地发展和进步,在此基础上,对金融风险管理起着决定性的重要作用;第三,当前,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得到了较为快速地发展,这样一来,风险管理在发展过程中,就会具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在3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世界经济环境主要发生了以下两方面的变化: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了世界经济一体化。世界各国的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不管是哪一个国家,外部经济环境都会对其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产生影响及制约;第二,20世纪70年代初期,布雷顿森林体系全面崩溃,进而宣告世界范围内的固定汇率制度走向衰亡。在此之后,很多公司以及个人都会面临形式各样的金融风险,例如,汇率风险等等。尤其是在之前的10多年进程中,大规模的金融危机出现在世界范围内,例如,1987年美国的“黑色星期一”大股灾,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等。通过这些事件,可以得知,世界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制约和损害。与此同时,人们也开始对金融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引起重视。20世纪70年代之后,在经济学研究中,新古典经济学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逐渐取代之前传统的经济学。通过新古典经济学,可以看到很多针对信息和不确定性的经济分析框架,人们开始重新审视传统的经济发展理论和模式。与此同时,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金融学已经从众多学科中独立出来,并成为一门单独的学科。在这个过程中,很多全新的经典金融理论和模型逐渐创立起来,并且也得到了广大金融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接受和运用。例如,20世纪60年代,被称为“有效资本市场之父”的Fama提出“有效市场假说”,夏普和林特纳等人创立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罗斯的“套利定价模型”,以及布兰科-斯科尔斯创立的“期权定价理论”等。综上所述,在金融风险管理理论和工具的发展过程中,会有更为坚实可靠的依据。与此同时,随着计算机硬件技术和软件开发能力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也可以充分运用数学模型、仿真模拟等手段,对遇到的各种金融风险管理问题进行有效解决,进而在20世纪80年代出现一门新的学科,称为“金融工程学”。

  1.金融组织机构不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当前,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组织机构也随之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要求其不断完善和健全,这就需要一个完善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作为其正常运行的基础和保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金融体系也逐年发生变化,同时也获得了较大成效,银监会和证监会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而使我国金融内部体制得到进一步发展和进步。然而,与国际上较为先进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相比较,我国还没有建立足够健全和完善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以及管理体制。主要可以表现为以下几方面问题:第一,央行的信贷资金管理和金融监管工作主要针对业务范围的控制展开,现行的风险管理体制还是运用传统的信贷风险管理模式,相对而言,较为薄弱,已经不能与当前金融市场的运行模式相符合和适应;第二,金融机构内部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导致出现大量债权,同时不良贷款的现象也逐渐增多,从而使信用风险不断上升,致使金融资产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第三,当前,我国很多金融机构并没有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监管组织机构不够完善,同时其他部门也没有能力独立承担各方面风险的风险管理职责,从而使风险管理出现更多难以解决的难题。总而言之,我国很多金融机构风险监管不够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也存在较多问题。

  2.风险防范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金融市场全球化发展也随之出现更多相关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的问题。在这种环境下,我国金融机构进行全面转型,但是却不能正确认识金融风险,甚至对金融风险的基本概念和根源没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例如,针对银行而言,商业银行为了扩大自身资金规模以及贷款规模,进而出现很多不良贷款,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没有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盲目扩展各项理财投资业务,不断增加金融风险。针对投资者而言,为了获得更多收益,没有了解金融市场行情,盲目投资,风险防范意识较弱。因为我国金融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不够完善,在金融体系中还不能完全渗透相关法规和制度,造成监管力度不够,法律意识淡薄。所以,针对金融风险意识和法律观念重要性的大力宣传,对于全面提升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金融市场信息不透明。所谓信息透明度,其实就是指信息者应该在第一时间将全面、可靠的消息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公开披露,从而使信息使用者可以对某家企业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风险投资理念等进行较为准确地评估。在很大程度上,金融产品其实就是信息咨询的集合体,在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信息透明度发挥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不可或缺。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信息并没有实现透明化,这样就会使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失真,存在很多内部交易,而且也极有可能对资金流向进行自行操纵。从宏观角度分析,会使市场秩序混乱,而且也会引起市场的巨动。上述这些情况对于投资者进一步投资金融市场产生了较大影响,也进一步使金融投资风险加大。而资金的短缺,使金融市场资金融资出现恶性循环,从而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4.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单一。当前,国际金融市场主要金融机构属于混合经营,就是将传统存贷款业务、理财业务以及期货交易业务作为有机整体,同时开展,并实现全球化运作模式。但是,我国还在沿用传统的经营模式,主要为存贷款模式,针对中间业务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没有作为之后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金融产品相对较为单一,面对需求各异的投资者无法满足,投资渠道越来越窄,投资者不能享受到更多的金融服务。在我国,金融企业存在较多的指令贷款,致使利润降低,呆账积累现象严重,从而使金融风险概率不断加大。而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已经开始瞄准我国作为发展基础,越来越多地进入中国市场发展,若是我国不能与当今国际市场流行惯例运作相匹配,那么我国金融企业,将很难找到一席之地。

  1.完善风险管理体制。为了使金融机构免受外界金融风险的影响和制约,就要将内部风险管理体制放在重要位置,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其抗风险能力的强弱,需要与其内部管理体制的完善程度相结合。所以,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制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第一,应该定期组织相关金融人员学习相关法规制度,从而使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公众对风险管理防范意识得以不断提升。金融主管部门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结构设置,进而使内部管控更具有有效性。第二,应该建立合理有效的责任制度,使各相关规章制度更加规范,进一步明确责任人的权限和责任范围,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进而使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被激发出来。第三,应该不断加强相关人员自身素质的提升,使其具备发现潜在风险的能力,并且可以针对风险进行有效地防范和解决,从而使风险管理体制得到不断完善。

  2.加强国际合作。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联系越发紧密,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是国际金融发展变化的趋势和导向。总结美国金融次贷危机可以得出:金融危机的影响是全球性的,任何地区或国家均无法避免,因此,加强国际金融合作,以共同面对和应对危机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应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的沟通联系,应对流入或者流出的国际资本进行严格的监管,以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维护和增强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此外,还应对过往的金融危机事件进行科学合理的总结,为以后工作的开展提供宝贵的经验财富。

  3.加强监管力度。金融监管是指一国政府通过金融主管机关对金融市场和机构进行的某种规定或者限定。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可以确保金融市场发展稳定。第一,应明确市场定位,对违规问题进行处罚,尝试建立信用等级制度。第二,应完善财税制度,并正确处理企业、财政、银行三者之间的关系。第三,还应加强宏观调控,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为加强金融监管力度提供重要支持。同时,也应注重金融法制建设,以加强金融机构本身防范监控风险的能力。

  4.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制度创新。在各种类型的金融创新中,制度创新是经济的创新开元体育网站,这不仅因为制度创新决定着其他创新依托的制度环境,从而影响其他创新的收益,更因为制度创新可以发挥先进制度的激励功能,对金融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首先,针对风险管理体制的制度创新。为了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需要更好地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审贷分离的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并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创建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其次,针对交易工具的制度创新。随着技术的进步和金融理论的发展,衍生金融产品层出不穷,虽然我国目前的交易手段和交易工具都较为单一,但应及时建立针对衍生金融产品的管理制度,从而为新交易工具的推广奠定制度基础并有效规避由此诞生的风险。再次,针对金融监管的制度创新。监管机构应给予交易主体和交易工具充分的成长空间,从原来的静态合规性监管向动态审慎性监管转变。监管制度应侧重于审查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例如,风险模型是否合理、完善和有效,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是否对风险进行了及时、准确的度量、监测和控制,是否有充足的资本金抵御银行面临的风险,等等。

  企业的金融管理简单而言就是对企业内货币资金的流通活动、信用活动进行经济管理与规范,它属于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部分,从经营、投资等方面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产生着重要的影响。第一,金融管理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发生产生着重要的影响。经营管理活动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撑才能发生,而金融管理就相当于握住了企业资金的来源渠道。企业的经营管理主要依靠企业的股票发行、银行贷款、金融市场的融资等几种方式来筹集所需资金,而无论是其中哪种方式,都涉及金融管理。第二,金融管理对企业的投资活动产生影响。对企业而言,投资有多种渠道,不仅可以通过扩大再生产的方式进行投资,而且还能通过购买股票、债券等方式进行投资活动。而这些投资活动都要求投资者对金融市场的行情变化、证券的收益水平等有所了解。从这个角度来看,金融管理直接关系到投资活动的收益,若金融管理失当,则投资活动就会面临很大的风险甚至是失败。第三,金融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顺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我国,企业是组成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它的发展能够对国民经济发展大局产生影响。而处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企业,它的发展必然要受到国民经济的制约。对此,国家有明文规定,企业的经营管理要协助国民经济的发展,稳定经济大局。第四,金融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在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遭遇经营风险,例如产品滞销、投资失利、企业亏损等,而金融管理则从大局出发,通过实施保险管理工作有效降低了经营风险。

  1.企业对银行借贷的依赖性比较强。银行借贷是目前中国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通过银行借贷,企业可以解决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资金困难的问题。然而,企业都过分依赖这种融资方式,造成企业经营的自主性降低,企业受多种因素的制约而无法展开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仅如此,对银行借贷的依赖性过大也增加了企业的金融风险,一旦国家的货币政策发生变化,企业的运营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2.企业的应收账款回收比较困难。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较高的收益,而目前许多企业面临着资金回收困难的问题。在企业对投资对象缺乏必要的风险评估、欠债公司的信用度比较低、市场经济环境缺乏相关的制约机制等几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企业的资金很难得到等额回收。投放的资金不能得到正常回收所造成的结果就是企业容易发生资金断链的现象,轻则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重则会使企业面临破产。

  3.企业的金融资本结构不合理。企业的金融管理与金融资本结构之间是正相关的关系,金融资本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偿债和再融资能力。当前,我国许多企业的金融资本结构并不合理,债务资本、股权资本之间的关系和比例不协调,这就直接造成企业资产的流失,进而导致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金融管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4.企业金融管理的手段比较落后。金融管理在我国各大小企业中还没有得到完全的铺展,许多企业对金融管理工作的认知还不够深,有的企业甚至没有设立专门的金融管理部门,也没有任用专业的金融管理人员。在这种现状下,企业的金融管理手段就停留在初级发展阶段,远远落后于国际金融管理水平。受这种比较落后的金融管理手段的影响,金融管理工作的优势无法得到正常的发挥,而这又会加深企业的经营者对金融管理的误解。

  1.扩宽企业的融资渠道。金融管理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而言,开源与节流是使企业维持正常经营的重要途径。而拓展融资渠道无疑是开源性的举措,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大部分都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企业的金融管理工作做得不够到位,没有在开拓融资渠道上给予充分的重视。因此,我国的中小企业要积极寻求更多的融资渠道,摆脱依靠银行借贷的窘迫局面,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2.提升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企业的发展与时代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企业的金融管理工作也需要一个与时俱进的企业发展环境作为支撑。所以,企业要不断加强现代信息化建设,将现代信息技术引进到管理工作中来。首先,在财务管理方面,企业可以采用ERP系统对金融管理工作加以细化,使企业的财务数据分析的效率和正确率得到大幅度提高,进而为企业管理者做出正确合理的决策提供价值含量高的信息。其次,在金融管理的硬件与软件建设方面,企业也要有所作为。在硬件的建设上,企业要及时引进现代化的管理设备,而在软件建设上,企业要及时更新、升级金融管理软件,如此,才能全方位提高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3.加强金融管理人才的专业性。我国企业金融管理工作的实施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和专门的金融管理部门,这就使得企业的金融管理工作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为了提高金融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使金融管理更加科学、专业,就要对金融管理加以整治。一方面,要任用专业的金融管理人员。金融管理本就是一项对专业知识要求比较高的工作,只有任用专业的金融管理人员才能使管理工作形成系统。另一方面,要设立专门的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挂靠在其他部门被视作正常现象,然而事实上这种做法影响了金融管理的工作效率,同时它也使工作人员的责权划分不明确,由此而产生一些责权纠纷。

  4.规范企业预算的编制工作。企业预算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做的预算工作,包括业务预算、资本支出预算、财务预算三种预算类型。我们可以发现,这三种预算都与企业的绩效挂钩,同属于企业经营管理的范畴。因此,要完善金融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就要对企业的预算编制工作加以规范。在进行预算编制的过程中,要确保程序的透明度和严肃性,不可以随意对预算加以更改。而同时,还要保证预算编制的公平与公正,对编制工作加以强制力的约束。

  委员会之所以选择此题目发表评论是因为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框架已明确强调了欧洲货币稳定的重要性。但目前对采取一种共同方式以确保金融机构和市场的稳定却一直未见采取相应行动。因此,在欧洲经济货币联盟释放金融服务自由化的潜力,正如现见到的银行合并和跨国界交易活动增加,以创造一个真正的欧洲市场之时,委员会选择了这个题目。

  委员会呼吁对银行的监管应加强,但采取的一系列对付有问题的银行的步骤应建立在不取代市场经济原则的基础上。委员会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在银行发生支付困难前,监管者应利用事前设定的预警资本比率着手逐步对有问题的银行的活动给予一系列限制。这个通常的方法称为早期结构性干预和重组。

  2、当银行发生支付困难时,政府不应该保护银行股东和其债权人,但事前设定并明确的存款保险安排除外。

  4、为了强化早期结构性干预和重组的严肃性和清算过程,国家的监管应更多避免政治影响。

  委员会之所以赞成这个正式、有步骤的方法基于以下几个原因:银行不会在某一时点恰好陷入危机,问题的发生总有个积累过程,因此监管的反应也是与此并进的;第二,它排除了监管者容忍问题存在并使其扩大的可能性;最后,它消除了监管者会采取与竞争中应保持中立地位所不一致措施的危险。

  委员会也从各国的和欧洲联盟的角度考虑了目前的欧洲政策,没有足够强调对有问题的银行提供流动性的重要性。如果政府启动了临时注资的计划,并保护股东和贷款人不受损失,会出现银行积极承担额外风险这一危险。正如日本的银行所发生的那样,对资产规模的竞争逐步取代了对资产质量的竞争。在经济萧条时期,对一家银行采取救助,会阻碍其它银行加强各自的金融地位。过度鼓励扩张,就为今后的危机埋下了种子。政府之所以采取明确的存款保险制度,加上还有暗地里保证救助有问题的银行,部分原因被解释为政府担心银行太大了,不应倒闭,或政府担心倒闭事件会像传染病一样,通过银行间的结算发生(也被称做赫斯塔风险)。此外也存在着这样的担心,即一家银行的倒闭有可能导致整个银行体系信心的损失,而损害银行的经营,可能会使有正常支付能力的银行也陷入流动性危机。为降低资本成本,各国的政府也对其赞许存在的国有机构提供暗地里的担保,1990年瑞典政府对瑞典所有银行的负债给予一揽子担保也反映了这一观点。这种担保是给所有银行的,无论银行是否陷入困境。

  银行间存在相互传染这种恐惧是否被夸大了,许多经济学家一直争论这个问题,但几乎没有政府愿意验证这种说法。反正有一种做法是,像美国那样,存款保险覆盖面一直在扩大,几乎包括所有机构。1994年的欧洲联盟指令仅保护储户的部分存款,实际上并没有减少可能的传染因此,政府保留着解救存款者、甚至是股东的动机,也就保留着道德风险问题。银行倒闭事件的一再发生,说明将防范和治疗的措施结合在一起是多么必要。管理当局在面临银行体系遇到实际的或可察觉到的威胁时是要作出反应的。它可以部分地或全部地救助遇到困难的银行,甚至将银行业国有化,像80年代后期挪威那样。其它解救方式包括(1)债务重组;(2)政府援助与或多或少的私人援助相结合;(3)设立特别机构接管坏帐,如美国的托管公司(RTC)。即使这些措施可能有助于恢复市场功能,但对监管者来说,也许伴随着危机,如管理有误或过分承受风险时,监管者不可能为银行提供明确和可预见的措施。

  假设给银行提供清晰、事先设定的清算程序对银行减少财务困难有好处,如能做到在危机出现时,防止一些银行失去支付能力造成流动性危机,并防止损害有支付能力的银行和经营状况好的机构,那些失去竞争能力的银行将会退出市场,金融体系不会发生风险。存款保险的涵盖只是部分的,而且它唯一的目标是保护小额存款人利益。监管者做出“不救助”的保证很可能更有信誉,人为的承受风险的机会要下降。委员会建议采取以下步骤对待有问题的银行:

  1、应建立起早期结构性干预和重组体系,确定提前设定的资本比率,每一预警点的监管行动必须是有预见性的,商议的临时安排前景必须是有预防性的。这样的话,首先应做的是要求银行对其财务状况提交现实的、正式的评价,并详细描述会计制度、防止欺诈程序;其次应做的是对银行业务和分红予以特别限制,必要时应迫使银行出售其资产和企业。

  2、一旦银行的资本使用殆尽,银行就应该关闭,清盘马上就要开始。在最后清盘时,由于资产价值存在着不确定性,因此比较理想的是就资本与资产的比率制定一个预警比率。关于这点,一些国家现行的破产法可能使这点难以做到。

  3、存款人的优先权必须提前明确。优先的权利应指高流动性的债权。如活期存款比定期存款要优先,银行间同业的债权要优先。在评估时,其程序应该有透明度,应最大程度地建立在市场价值的基础上。

  4、由于清算需要时间,银行高流动性的债权只有当其它银行(或中央银行)在清偿期间被组织起来维持流动性时,才能实现。采取这种行动时,要慎重考虑涉及面,银行的类别及央行介入的程度。

  5、央行只有在银行的倒闭导致了系统性的流动困难并威胁到健康银行的正常支付时,才应该考虑提供额外的流动性援助。采取这种做法一定要小心,央行在行使最后贷款者职能时,不要扩大到那些不是只遇到短期的流动性困难、而是失去了支付能力的银行。

  6、金融监管者的公共责任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在当时政治压力下要保持独立性,这对维护在上述干预程序中的信誉是十分重要的。同样,对正在建立的欧洲中央银行来说,监管当局也应强化政治独立性。

  随着这些程序的实施,监管者实际需提供的流动性救助就应会减少。银行发生清算时,存款者仅仅在银行的资产被严重高估已经达到预警点时才会发生损失。一般而言,存款人和支付体系里的参与者的债权应该是很安全的,银行的运行也将会变得格外地不同。

  [论文摘要]农村金融的发展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农业和农民即所谓的“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的根本问题,而“三农”问题的解决,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途径是培育和完善农村要素市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所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依赖于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支持。因此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建设的经验,无疑对完整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美国、德国、日本的合作金融制度发展比较完善,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比较,以便借鉴。首先,在组织结构上。美国的信用合作组织按分工不同分为三类专业合作银行,分别是:联邦土地银行及下属基层合作社;联邦中央信贷银行及基层信贷协会;国家合作社银行及下属分支银行。德国的信用合作组织分为三级机构,从中央到地方依次是:德国合作社银行;地区性合作银行;地方性基层信用合作社。日本的信用合作组织分为三级机构:农林中央金库之中央级机构;县信用农业协同组织联合会是中层机构;综合农协是最基层一级。另外,各都府县信用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与农林中央金库共同参与全国农业信用组合联合会。其次,在政府资助上。美国的三类合作制银行都是在政府直接参股之下成立的,直到1972年,三类合作制银行陆续购买了政府的全部股份后才成为完全由社员所有的信用合作体系。德国合作社银行本身是一个半官方的金融机构,法律规定国家投资不多于50%,其余由各合作银行投资。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初期,政府曾为农林中央金库出资20亿元,并参与其管理。1959年,农林中央金库偿还政府出资后,成为纯粹的民间合作制金融机构。第三,在监督机构上。美国政府1933年成立了农业信用管理局,并向下延伸到各区,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系统的监管机构。根据德国《合作社法》的规定,德国的合作社必须加入一个合作审计协会,由该协会对合作社的机构、资产及业务活动定期进行审计监督。日本由大藏省对所有民间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第四,在遵守传统合作制原则与否。美国、德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均出现了向盈利企业发展的倾向,且一人一票的公平原则也渐渐由承认差别的原则所取代。而日本农协系统的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基本遵循了传统的合作原则。

  信贷合作社一直作为农村信贷最廉价、最好的来源,是从提供低利率的信贷业务发展起来的。自1951年以来,合作信贷运动在较大程度上帮助了农民。印度在1989-1990年间发展了大约有88000个初级农村信贷社,为农民提供了短期的和中期的贷款479亿卢比,占农村信贷的3390。信贷合作社有三个层次:(1)初级农业信贷社。初级社可以有10人以上,通常是在一个村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每一股的股金起点较低,对于每一个社员来说价值微不足道,连最贫困的农民都能成为会员。会员有无限的责任,每个成员对合作社的经营失败承担全部损失开元体育网站。贷款期通常为1年,利率较低,主要是向贫弱的农户贷款,特别是小农或边际农。利润不能作为股息或股东分配,而是用于乡村的福利,如修水渠和维修学校等。为确保合作信贷充足及时地流向农户,印度储备银行同政府部门合作采取一系列措施扶植贫弱地区,确保贫弱地区得到信贷服务,改变合作发展的地区不平衡状况。采取的措施有:重新组织有活力的初级信贷社,合并有经营风险的信贷社,为贫弱信贷社提供大量资金已消除他们的损失、呆账和过期未付款。国家农业委员会建议信贷社不仅对成员提供信贷,还要提供农业技术保证。(2)中心合作银行。中心合作银行是初级信贷社在特定地区正常地扩大到整个县的联盟,主要任务是向初级社融通资金,作为邦合作银行和初级社的中间人。邦合作银行是合作信贷机构的最高形式,它为中心合作银行融通资金。印度是向农村金融提供补贴较多的国家之一,为推动农业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逾期贷款过多,在耕种这种缺乏偿还贷款的意愿,政府的财政负担越来越重,以致后来没有财力满足对合作银行出现的信贷损失进行补偿和利息补贴。

  对比中看到这些国家在长期支持农业及相关产业发展中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政府通过税收、补贴、担保、基金、信贷政策、利率等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农业信贷的资金总量,对农村金融体系采取弱者多助和合理补偿的方式大力支持农村项目开发和农村现代化,把农村金融作为政府扶持农业发展的重要渠道,这对我国继续农村金融改革、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由于印度是第二大发展中国家,农村人口众多、农业较不发达,与我国农业有更多的相似点,但印度的农村金融体系却是发展中国家中较为完善的,所以,其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经验更值得我们借鉴,同时,我们也要摈弃其中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从整体上来看,很多国家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大都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比较完备的组织管理体系,如以美国为代表的多元复合式合作金融体制、以德国为代表的多级法人体制等。从内部管理制度看,各国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基本上采取多级法人制度,各级都具有自主经营权和独立的法人资格,形成了一套独立的经营管理制度。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有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理事会制度、控股制度等。从行业管理看,各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一般都有较为完备的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合作金融行业协会比较普遍。并且比较注重依法管理,讲求法制,在组织建设、资金来源、利率管理等方面,都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经营管理比较制度化、规范化。

  我国目前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应该以坚持合作制办社原则和为社员服务的宗旨。美国、德国、日本和法国等许多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合作经济是组织个体农民、个体工商户及中小企业发展经济、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组织形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合作金融的参加者多是社会中低收入阶层和贫困阶层,是市场竞争中的弱者。美国、日本、德国等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明确信用社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征税收。合作金融的核心在于“由入股社员拥有、由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只要坚持这些原则,信用社不论其规模多大、业务发展范围有多宽、联合层次有多少,仍是合作金融组织。在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按合作制原则改革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认为合作金融是一种互助的、低级的经济形式,在贫困、落后地区需要,在发达地区不需要。二是用静止的、教条的观念理解合作制,认为合作金融组织只能办理基本的、低层次的金融业务,不能搞商业化经营,不能进行多层次的联合。

  [1]邹力宏,徐平,《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路该如何走对抚州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问题的情况调查》[J],载《经济研究参考》,2002,10

  摘要: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包括管理体制、管理技术及管理理念等内容,其关键是建立内控机制和建立内部风险预警系统。由于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也面临较单一业务金融机构更大的风险,如果控制不当,就会出现风险集中和风险传递。不但危及金融控股公司本身,还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危机。所以必须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金融混业经营的组织模式,在经营管理上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其结构与经营也比一般金融机构复杂,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发生风险后化解的难度与成本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同时,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巨大规模和对经济的巨大影响,一旦金融控股公司发生问题,必将引起整个经济体系的巨动。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是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有效的内部控制也是金融机构自身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对于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社会声誉,以及对于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来说,内部控制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对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都有很大的应用价值,不仅如此,还可以为潜在的控股公司或者集团建立内部控制系统提供一些思路。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控制着众多的专业化金融子公司,与一般金融机构相比,它所引发的风险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资本金重复计算、系统性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三个方面。

  金融控股公司资本金的重复计算有两种情况:一是母公司拨付子公司资本金。这样,一笔从集团外注入的资本金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造成资本金的重复计算。如果子公司又用该笔资本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将被多次计算;二是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份,造成股权结构混乱及资本金多次计算。由于只有来自集团外部的资本金才能抵补集团的整体风险,因此,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同一笔资本金被用来抵御多家公司的风险,显然是不适当的。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涉及多种金融领域的金融混合体,其所引发的风险会因为这种特殊的组织结构而在系统内逐渐聚集,并迅速蔓延开来。金融控股公司所追求的协同效应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控股公司风险聚集的可能性:金融控股公司为集团建立的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客户服务中心、统一销售渠道,虽然降低了整体运营成本,但是,子公司存在的风险也可能借此通道向母公司不断聚集,在一个机构内发生的失误和可能发生的危机或破产,其危害和影响原本仅限于自身的业务范围或行业范围,但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下,就会向母公司集中风险并蔓延危害。同时,金融控股公司在总体经营上倾向于建立统一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一旦决策失误,就会影响到全部子公司,错误迅速覆盖整个系统。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主要表现在其经营和组织方面难于被监察和控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控风险有诸多方面,但与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最为密切的风险是内部交易。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由于金融集团内部复杂的控股关系和资金往来,彼此关系紧密,相互往来交易势所难免,其种类主要有:交叉持股、集团内公司间之相互交易行为、集团内公司自同属集团内公司取得保证、贷款或其他担保承诺、集团成员间之资产买卖行为关于金融管理、以再保险的方式所为之风险转移、集团成员间就第三人关系风险之转移交易等。这类交易常伴随风险的传递与聚集,最终形成集团的整体经营风险,危及集团的经营安全与稳健运行。

  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当前所面临的风险不尽止于一般意义上的市场金融风险,还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制度性金融风险,这些特殊性风险大多是政府、企业和银行延续旧体制进行管理和运作的产物,是旧体制下金融抑制所产生的风险的延伸,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任何有效的风险管理都应该是以风险承担主体明确,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合理分配为根本前提。在欧美发达的银行制度下,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明确地承担起银行在其全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以银行的全部资本金作为承担风险的最终责任界限。董事会因此负责制定有关风险管理的重大政策,并在银行内部建立起有效的风险内控体系。

  然而,在中国目前现行的金融体制下,许多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最终主体和边界并不明确。在现行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下,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有效地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商业化程度并不高,政策性业务和行政干预仍很多,这都使得银行的最高管理层(董事会)没有也不能最终承担起全部金融风险的责任。

  在现代的金融风险管理中,完善的内控体制是金融机构得以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部制度保障。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8年提出的《银行机构内控指引》,完善的现代银行内控体制应该以运作合法、有效和信息畅通为目标,涵盖银行的管理和控制文化、风险的有效识别和评估、控制活动和责任分离、信息和交流以及监控和缺陷修正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中国的银行内控体制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相对于国际上对现代银行内控体制的要求,中国银行内控体制还显得相当落后,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在风险管理的组织制度上。由银行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风险内部管理系统是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但是,由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中国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明显缺乏这种有效运作机制和组织制度的保障。

  在欧美先进国家的金融市场体系中,管理风险的工具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在不断创新。相比之下,由于中国金融体系建立较晚,现行的金融市场还不能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风险管理工具,市场工具的匮乏是中国金融风险管理落后的重要表现之一。衍生金融产品市场是目前西方金融体系中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市场;衍生金融工具具有直接对冲风险的性质,被认为是管理市场风险最有效的市场工具,使得金融体系能更加有效地在风险承担能力不同的金融主体之间配置风险。

  目前,除了一些地方性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中国并没有真正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不仅是金融体系不完整的表现,也是风险管理市场工具匮乏的表现,它明显地制约了中国金融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面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和艰难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分阶段逐步建设和完善的过程。

  金融机构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必须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适时地调整自身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其中,准确地目标定位是风险管理有效运转的关键和前提,笔者认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目标应当定位于:

  (1)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防范、控制和化解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所面临的各类金融风险,保证控股公司及其所属金融子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符合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政策和规章制度,有效推动所属金融子公司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2)提高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透明度,保证对内对外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

  (3)实现在风险—收益均衡下的金融控股公司整体价值的最大化。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系统的运作必须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个业务流程中,通过建立风险的识别、评估与预警机制、风险的转移和补偿机制,使得公司运营在风险环境中实现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三者之间的均衡与协同。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同样并不是要消除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因素、风险来源,而是在于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是通过合理的安排和实施一系列的决策、管理、操作政策和程序,保证在风险—收益平衡下实现整个集团价值的最大化,同时避免和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保证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为了有效地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金融机构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专司风险控制之职。但是,风险控制又决不单单仅是风险控制部门的事情,每个岗位、每个人在做每项业务时都要考虑风险因素,一定是要在风险能够控制的情况下才去操作和经营业务。

  独立和透明是一套好的风险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条件。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独立性主要在三个方面:即风险管理职责的独立性、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以及对风险管理进行监督评估职责的独立性。独立运作的风险管理部门意味着高度权威性,尽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保持其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一层级:建立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体制,明确各风险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金融控股公司应成立隶属于董事会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在同事会领导下指挥控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控股公司董事会:是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层,确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与回报要求;控股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整个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制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监控重大风险,审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政策、程序、方法等;控股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落实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子公司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和程序;规划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主要风险进行监控;对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进行管理。

  第二层级:各子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委员、建立风险管理部门,集中、全面的管理子公司的风险;实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设计监督三项主要职能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的机制。

  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子公司层面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控股公司统一风险管理政策下,规划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审批资本分配和风险限额。

  子公司风险管理部:子公司风险管理的执行机构,受自公司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全面管理子公司各类风险:根据集团战略拟定子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及标准;对子公司日常的各类风险进行动态的测量和监督,并及时向集团风险管理部门和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针对风险来源的具体控制办法;建立子公司有效的事后补救机制;管理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和人员。

  第三层级:子公司内部建立垂直的风险管理架构。各子公司分支机构也应建立风险管理部门,由子公司直接管理并委派风险主管。子公司业务部门的风险经理以及下属分支机构的风险主管虽然是集团风险管理系统组织架构的基层单位,但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中,他们具有相当自主的、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业务风险和资金风险进行管理的权力,其职责主要有:督促子公司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正确实施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措施;向子公司风险管理分部提供精确、及时的风险信息等。

  [1]王文宇,控股公司与金融控股公司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2001年新年伊始,日本经济再次从2000年一度有所复苏的上升趋势中走低,经济增长乏力,日元兑美元和欧元分别下跌到近16个月和10个月的低位,反映投资者看淡日本今年的经济前景;反映日本经济走势的一个重要的经济指标-失业率也不断攀升,根据摩根·斯坦利添惠公司预测,到2001年3月31日财政年度末,日本的失业率将冲破5%的心理关口。

  一度在全球范围内创造引人注目的经济奇迹的日本,现在则被更多的人们视为沉疴不起的重病人。日本的这个10年,无论是对于日本,还是亚洲乃至全球各国,都是值得总结和反思的10年,日本学者将这段时间称为第二次战败,从经济影响来说,这种说法可能夸张,但是也有一定的道理。

  我们在此不打算全面分析和讨论日本从经济奇迹到百病缠身的复杂过程。即使仅仅从金融角度的考察,也难免是挂一漏万的。必须强调,任何经济模式的成功运行和持续的经济增长的实现,不可能离开有效率的金融体系的支持。一方面,日本的政府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既是日本经济奇迹形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日本经济奇迹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随着日本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这种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系的弊端日益显露,但是其向市场化的商业金融体制的转化也受到日本国内既得利益集团等一系列因素的制约,于是,日本的金融体系在新的条件下又成为影响日本经济增长、或者说能否走出日本病阴影的关键因素之一。以金融体系为线索考察日本经济的演变轨迹,能够给予我们许多许多启迪。

  基于日本的经济奇迹所形成的日本模式中,以主银行体系为代表的、政府严格管制下的产业金融体制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种强调通过政府引导乃至直接管制来满足政府产业政策优先发展部门的金融需求的产业金融体制在经济赶超时期有助于动员储蓄、有助于资本形成,但是这种体制也呈现出显著的政府过度干预、管制失当、较为封闭以及关系型融资的制度性特征,其中主要可以归结为关系型融资。所谓关系型融资(relationalfinancing),就是指出资者在一系列事先未确定的情况下,为了将来不断获得租金而持续增加对于少数固定借款人的融资。与关系型融资相对的是保持距离型的融资(armslengthfinancing)。当关系型融资在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中成为主导地位的融资形式时,这种关系型融资就被制度化了。日本的关系型融资的典型代表就是主银行制度。

  在日本经济起飞阶段,以主银行体制为代表的关系型融资的政府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无疑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成熟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这种产业金融体制难以适应日本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金融体制开始出现变革,政府的管制开始放松,与此相对应,日本的金融体制开始逐步进入向满足储蓄者的资产选择需求、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强调商业盈利、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为目标的商业金融体制转化的金融自由化阶段。但是,在这个艰难的过程中,由于制度上的路径依赖,长期形成的管制性产业金融依然对日本的经济金融运行形成多方面的影响,在传统的模式下通过产业金融体制投入到制造业的大量金融资产因为制造业的衰微而成为新的金融体制形成和发展的重大约束之一,依附于产业金融体制之上的各种既得利益集团对于金融改革的阻碍也制约了新的金融市场机制的建立。于是,一方面传统的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的弊端在日益显现,一方面从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向市场化的商业金融体制的转变也因为种种原因而推进不力,这使得日本的现行金融体制不仅难以有效地支持日本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且本身还成为日本经济走出停滞阴影的制约因素之一。。

  一严格管制性的、以主银行为代表的关系型融资基础上建立的产业金融体制是支持日本经济奇迹的重要支柱之一,也是日本经济从经济奇迹转向日本病的的重要金融背景

  分析日本的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的形成,首先要全面把握日本在经济奇迹中形成的日本模式,因为日本的金融体制与这种发展模式是密切相关的。从微观上看,日本模式强调以终身雇佣和年功序列为基础的、流动性相当低的日本式雇佣制度、以法人相互持股和经营人员利益优先为特点的企业治理结构,银行体系则是在主银行相机性监控为特点的框架下介入企业的经营;企业之间则是以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和系列化为市场特色的、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稳定合作的企业关系;发展方向上强调以生产优先、制造业优先、出口优先;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上,强调市场失败,从而注重以行业团体等中介组织为纽带的紧密的政、官、财三角关系,注重政府影响下的间接金融、财政投融资和行政指导等为主要支持手段的产业政策。这是日本的产业金融体系形成的总体背景。

  (1)在理论基础上,强调市场失败论并加强政府干预,日本政府干预经济的范围和力度远远大于欧美,是日本模式的主要特征。仅中央各省厅拥有的许可认可权就多达1万多项,此外还有无法可据的行政指导和窗口指导。直至90年代,GDP的40%仍处在政府控制之下,而美国只有6%。

  (2)在技术创新方面,强调后发优势和模仿引进,自主的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在工业化方面处于后进的日本,注重积极向欧美国家引进技术和设备,在短时间形成生产能力,甚至能够通过改良和完善部分地超过欧美。

  (3)在处理生产和消费的关系上,强调生产者优先。所谓生产者优先,就是把生产者的利益放在首位,消费者的利益服从于生产者的利益。从金融体系看,为了保证生产者优先,日本建立了对于利率管制、抑制资本市场发展为代表的金融约束体系和间接融资为主导的融资结构,以保证对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资金以支持大规模的设备投资;主银行制度强调了融资关系的长期化,日本的财政投融资制度则是以生产性基础设施为重点。这些制度设计在不同程度上将部分消费者的福利转移到生产部门。

  (4)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强调大企业优先。为了保证大企业优先,首先是主银行制度以大企业为融资的重点对象,保证大企业优先获得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同时建立了以大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为大企业配套的系列化产业协作体制,同时大企业的职工工资也高于中小企业。

  (5)在产业导向上,强调制造业优先。生产者优先的特征和出口导向的战略体现在战略部门,必然表现为制造业优先。这不仅是因为制造业是物质生产部门和贸易品生产部门,也是因为制造业的要素生产率提高快,投资效率容易提高,产业扩散度较广。日本的制造业优先战略主要是通过政府的产业政策来支持的,而所谓产业政策,重点是通过金融、财政、外汇和外贸等政策的配合来支持建立重化工业的大批量生产体制,以降低成本,提高出口的竞争力。同时对一些劣势产业部门(主要是农业和第三产业)进行保护,限制这些领域的竞争,其中也就包括限制金融领域的竞争。

  (6)在外需和内需的关系上,强调以外需为主,强调以出口主导和贸易立国,以保证追赶现代化所需的外汇,日本的出口主导与东亚不同,东亚出口主要是为了偿还因国内资金不足而引进的外债。日本有力量解决国内资金需要问题,但是不能解决购进昂贵外国技术和设备的外汇问题,因而日本拼命出口价格低廉的轻工业品换取外汇。这就是贸易立国的实质。贸易立国的实质只不过是引进技术立国而已。

  从系统角度看,一种社会经济体制之所以能够形成并持续下去,是因为构成该种体制的各种制度之间存在着制度的互补性(institutionalcomplementarily),也就是说,一种制度安排的功能会强化另外一些相关制度的功能,从而在制度之间产生一种功能放大的协同效果。从总体角度看,日本模式具有明显的制度之间的互补性,如上述各个方面实际上都是互相支持和依赖的。仅仅从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的发展看,同样也是如此。

  为了配合和支持上述特点的日本模式的顺利运行,日本相应地对金融体制进行了严格的设计,其重点是选择了政府管制性的、以主银行为代表的关系型融资基础上的产业金融体制。这种产业金融体制在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配合下,金融机构通过政府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隐含担保而形成了强大的储蓄动员能力,而且政府对于利率的管制和对于金融市场准入的严格限制,减少了银行倒闭的风险、并提高了银行吸收储蓄的能力。同时,这种产业金融体制具有较强的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能力,在管制利率维持低水平、法人持股结构导致的低分红率等制度设计下,日本产业金融体制下的企业融资成本必然相对较低。从体制运行的角度看,以主银行体制为代表的关系型融资的产业金融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和信息成本,具有一定程度的隐含的风险分担功能,并且使得银行在日本特殊的企业治理结构中扮演了主要的外部监控者的角色。

  应当强调,这种主银行制度依赖于日本模式的大体制环境、以及管制性的产业金融的金融体制环境,例如,支持这种产业金融制度运行的因素主要包括:对于利率的管制保证了资金来源的低成本,对于金融市场的准入的严格管制保证了一定的垄断的特许权租金,银行在企业治理结构中发挥的外部监控者角色使得其享有特殊关系可能的各种租金,等等。

  同时,这种管制性的金融体制也对日本模式的运行提供了金融支持,主要表现在:

  第一,从资本市场看,为了保证日本模式运行所需要的企业出资者的相对稳定、削弱股东对企业的控制力,日本建立了法人相互持股的基本制度。这种制度满足了日本模式运行对于股东方面的要求,对于股东的分红也被抑制在一个低水平上。,在法人相互持股的结构中,主银行又居于主导的核心地位。

  第二,为了从金融体系上支持日本模式的运行,日本对于金融体系实施了相当严格的控制。日本强调要实行统制金融,以保证追赶所需要的低成本的巨额资金,日本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体现在各个方面,尤其是通产省推行的产业政策和外贸、外汇、外资政策。要在十几年内高速度地赶上欧美先进工业国,其所需资金额的庞大可想而知。因此,如何筹措到充足的资金,而且是低成本的资金,成为政府干预的主要课题开元体育网站,其核心是保证人为的低利率。在市场机制下,资金需求的旺盛必然导致高利率。为此,日本政府通过《临时金利调整法》规定利率最高限制,实行了人为的低利率。为了在低金利条件下扩大储户,实行小额储蓄免税制度,争取城乡劳动者的零散资金。为了把筹措到的社会闲散资金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产业资金,日本政府又实行超额放款制度,即鼓励银行最大限度地把存款转为贷款,因此,战后日本一直流行银行不倒的看法。

  第三,日本积极运用各种投融资政策,引导银行和社会资金进入其所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部门。

  第四,为了保证将有限的外汇主要用于引进技术和设备,日本实行了外汇统制,即根据《外贸外汇管理法》实行的外汇集中制:个人和法人获得的外汇必须出售给外汇银行,个人和法人需要外汇要经政府批准。这就保证了有限的外汇用于政策目标,而购买技术和设备是优先考虑的目标。外汇集中制直到1972年才被废止。

  因此,日本的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本身就成为日本模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与其他制度设计互相依赖,共同支持日本模式的运行。。

  二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日本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得日本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的缺陷日益暴露

  日本建立的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尽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其内在的缺陷从一开始就是存在的,只是在当时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下,这种制度运行的成本还并不高。但是,随着日本产业结构调整的推进,以及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的变迁,日本管制性产业金融体制的缺陷日益暴露。从理论上说,这种缺陷与日本模式的理论基础密切相连,即夸大市场失败的负面影响,高估政府干预的能力,盲目扩大政府干预的范围。

  首先,利率管制必然要求政府加强对直接金融活动的控制,这必然会抑制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对于利率价格的扭曲导致了企业对于信贷的过度需求,导致企业的高负债,容易诱发企业以贷款从事高风险投资的道德风险。在经济快速增长阶段,制造业的收益率相对较高,过分依赖银行导致的高负债率并不一定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行,但是,在经济进入产业结构调整的阶段,经济增长速度逐步放缓,制造业的收益率逐步下降时,银行对于企业的信贷要么成为不良资产,要么是企业容易将这些信贷资金转移到投机性的市场,从而推动泡沫经济的形成和发展。

  其次,在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下,金融风险过渡集中在银行部门,高负债的企业部门十分容易向银行部门转移各种经营风险。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日趋复杂化、高新技术的发展,银行难以有效地满足所有的金融服务的需求,并且有效地管理对于这些新的领域的贷款的风险。这必然会抑制产业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

  第三,产业金融的封闭体制抑制国际资本的流动,不能适应国际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国际趋势。在产业金融体制下,为了保证对于重点产业部门的资金支持和对于外向型部门的支持,必然会对资本项目实施严格的管制,以割断国内外金融市场之间的正常联系。缺乏国际竞争的国内金融业必然难以提高效率。

  从宏观经济环境看,管制性的金融体系在新的经济金融环境下影响到日本经济的增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不能支持强调独立创新的信息技术的融资需求,这种金融上的障碍与其他体制性的因素一起,使得日本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发展上举步维艰

  从全球范围内,推动信息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对于依赖技术引进的日本来说,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客观地说,信息产业的发展需要的良好的市场环境,特别是需要有具有良好风险判断能力和管理能力的金融资源(如风险资金)的支持。这种新兴产业强调的是个人的创造能力而不是集体主义的文化,强调的是由富于进取精神的独立的中小企业、而不是大企业来开拓新的领域关于金融管理,因为大企业在信息产业领域的试错成本远远高于中小企业。这样,惯于集体行动、把人力资本开发锁定在特定方向的日本模式必然在发展信息产业上是低效率的。在日本的现行体制下,优秀的人才都被锁定在大企业,金融资源也主要向大企业倾斜,新技术创业所需要的风险资本市场、职业经理人员市场均十分落后。这些因素必然会制约信息产业的发展。

  现在,人们往往把日本发生泡沫经济的原因归结为日本政府金融政策的失败,包括1987年过急的金融缓和政策导致泡沫膨胀,1990年过急的金融紧缩政策又导致泡沫破灭,以及泡沫破灭后对不良债权问题的久拖不决。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假如80年代末日本政府实施金融缓和之际,大量游资不是流向容易形成泡沫的房地产,而是流向有成长前途的信息技术产业,那么,90年代日本经济将可能出现另外一种情景。但这种假定是无法成为现实的。这是因为日本既缺乏如同美国风险企业那样在信息技术革命中十分活跃的资金需求者,又缺乏如同美国风险资本那样具有高度风险判断能力的资金提供者。设想以当时日本企业主要依靠间接金融、资本市场不发达、教育不适应培养创新人才需要、民间企业间人才极少自由流动、大学及国立研究机构的成果难以产业化、繁杂的政府管制束缚新企业诞生、税收制度不利于企业家靠创新获取丰厚利润、社会上缺乏冒险和改革精神等等状况,怎么可能出现大量资金流向信息产业的局面呢?美国信息产业之所以能迅速发展,之所以每年有大约80万家IT风险企业诞生,正是依靠了高度流动性和巨大资本市场、风险资本网络、开元体育网站良好的教育和人力资源的准备、崇尚冒险和改革的文化氛围和从全世界吸收高科技人才。这些都是日本所缺乏的。从金融方面看,信息技术的发展缺乏有力的金融支持,显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

  从具体的信息技术发展思路看,日本强调的是政府的过渡干预和金融资源的人为倾斜。本来,日本在发展轻薄短小产品方面,在发展进入千家万户的大众产品方面是独领的。在80年代,它在个人电脑领域与美国是不相上下的,而在电脑关键部件半导体芯片的技术和市场占有率方面是领先的。但是日本政府片面地作为判断,把重点放在发展大型计算机上。它虽然于1997年制造成功,但市场有限。日本完全没有料到个人电脑以及由此引发的信息产业会有如此巨大的市场,结果被美国远远抛在后面。与此形成对照的是,美国信息技术的发展主要依赖的是市场的自发力量。经过七、八十年代的酝酿、成长,美国基本上完成了艰难的产业结构调整,在90年代成功地推进了以信息技术为中心的新的技术革命,率先进入信息化社会。而日本却仍然没有摆脱混乱,在产业技术进步方面步履蹒跚,落后于美国。日本政府苦苦搜寻数年,最后宣布已经找不到一两台大马力的主导产业,而只是多台中小马力的新产业群。一个依靠政府的自以为是的判断,一个依靠市场机制的力量,这正是90年代美国持续繁荣和日本持续衰退的技术发展思路方面的原因。

  日本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形成的以制造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在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和80年代的日元升值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调整适应能力。但是,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制造业在日本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在不断下降。90年代日本经济的长期停滞状况也表明,再象工业化时代那样依靠制造业来带动整体经济的快速增长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为了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必须提高主导产业向信息产业和服务产业的转换。但是,日本模式中存在的生产优先、制造业优先的模式很难适应这种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特别是日本服务业中存在大量妨碍竞争的各种正式或者不正式的制度安排,导致日本国内以金融业为代表的服务行业的效率低下,严重影响国内需求的增长。事实上,在工业化初步完成后的80年代,日本曾经试图调整产业结构,使经济发展模式从出口导向型转向内需主导型,但是由于传统模式的惯性、以及日本制造业的外移,这一调整的设想并没有顺利实现,于是,一方面是日本国内的制造业的投资收益率进一步下降,另一方面是由于过度储蓄和过度出口带来的大量金融资产难以找到有利可图的投资领域,从而涌入不动产市场和股票市场,推动了日本泡沫经济的形成。

  日本泡沫经济的形成和崩溃,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根源是与政府对经济进行强大干预的日本模式密切相关的,尤其是与大藏省对金融机构的过分控制和过分保护密切相关。在追赶阶段,在资金不足的条件下,大藏省对金融机构的严格控制,对于有限资金的有效分配,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获得低成本资金和金融机构获得丰厚的利润,对于保持金融稳定和经济高速增长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大藏省也对金融实行了无微不至的保护,一旦出现问题总会帮助渡过难关,例如必要时会组织其他金融机构出面兼并面临危机的机构,甚至由政府提供巨额直接帮助摆脱危机。因此,战后数十年间,没有出现一家银行倒闭,银行不倒曾经不是神话,而是事实。但是,由此也导致金融机构缺乏竞争活力,缺乏优胜劣汰的氛围,依赖政府的指导和保护,缺乏金融业必备的风险意识,对贷款项目审理不严,听凭大藏省指导或依靠贷款抵押品。而政府又信任大藏省的控制,对金融业的监管机制不健全。负责金融监管机构形同虚设。这些弊端在追赶阶段,在拥有后发优势阶段,在资金不足阶段,是危害轻微的。但是进入新阶段,就有可能构成巨大危害。

  进入80年代,国际金融自由化浪潮发展迅猛,连东南亚发展中国家也卷入这一浪潮,逐步实现了包括资本项目自由化的金融自由化,早已完成追赶任务的日本,正应借日元升值的时机,挟雄厚的经济金融实力,大刀阔斧地加速金融改革,放松金融管制旧模式,促进金融机构的活力,完善金融市场,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新潮流。但是,日本政府却进展极其缓慢,甚至是按兵不动。例如日本的外汇制度,直到1972年才废除外汇集中制,到1998年4月才实行外汇完全自由化。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建立独立的金融监督厅等都拖到了1998年。

  3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在日本国内培育了一大批既得利益集团,这些既得利益集团是日本推进金融改革的重要力量

  由于管制会导致租金,日本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在国内培育了一大批既得利益集团,如果日本试图对管制性的金融体制进行改革,必然会受到这些利益集团的阻碍。具体来说,在日本模式下,日本的产业结构是由竞争力强大的传统制造业如汽车、电子、化工等和软弱的金融、不动产、流通、建筑等服务性行业构成的。前一类产业在国际竞争的压力下不断提高生产率,愈发增强了其产品的出口能力,而后一类产业却在政府的保护下,生产效率低下,由此产生的内外价格差距使得日本国内市场带有很大的封闭性,同时也造成内需严重不足,最终构成了国际贸易黑字不断增加而国内经济危机不断加深的奇特现象,也相应形成了不同领域的既得利益阶层。建筑于传统利益分配基础上?quot;政治家、官僚、利益集团三角同盟的政治体制,使得执政者变得目光短浅,在重大决策上显得左右摇摆、犹豫不决,常为眼前利益而放弃未来长远发展目标。例如,1985年的日元升值,为日本模式敲响了警钟。已经是资金过剩的日本,由于日元升值更是实力倍增,日本本应该利用雄厚的经济实力、宽松的经济环境,对日本模式进行重大的甚至根本的改革。但是政、官、企铁三角关系的既得利益集团不愿意进行认真的改革,其别是涉及到官僚的利益。在日元升值、过剩资金倍增时,日本政府不是把力量放在模式改革上,而是放在把外需主导型转向内需主导型上,即著名?quot;前川报告。倍增的过剩资金用在了三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扩大对外投资;另一个方面是扩大设备投资,但是由于没有找到新的大型主导产业,设备投资的增长是无法吸收如此庞大的剩余资金的。因此,剩余的大量资金就冲向房地产和股票。在当时日元升值、资金过剩、超低金利的条件下,银行以及证券公司大量向不动产和股市提供资金,直接推动了泡沫经济的形成。

  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促使各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更为市场化和自由化,这对于日本模式的相对封闭形成了多方面的压力,同时也更多地暴露了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的内在缺陷。

  首先,从产业的跨国转移角度看,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日元升值导致国内生产成本的上升和贸易摩擦的激化,迫使日本企业以对外投资的国际化战略来降低成本和部分替代出口。随着大量制造业的外移,日本国内的制造业日益空洞化。大企业外移之后,使得其与国内中小企业之间的原有系列关系受到影响和破坏,进而必然影响到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纵向产业分工。于是,失去大企业稳定订货的国内中小企业大量破产,地方经济陷入萧条,失业率明显上升。在这个过程中,银行一方面继续增大对大企业的贷款,另一方面则因为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增大而收缩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加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困难。历史地看,自80年代初开始,日本大型企业将业务大规模撤出日本国内市场后,日本的中小企业就难以得到新的投资和订单;大型企业的海外生产基地在稳定与扩大后,更加重了日本制造业与工业资金不足,引起日本经济的长期衰退、停滞。在1992至1997年,大多数小型日本制造业的盈利和资本回报都明显降低。除了投资和订单减少外,日本小企业目前感到他们在与国际跨国公司的谈判中已没有优势。跨国公司的资金大量外流,加剧了日本经济波动的萎缩趋势,加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困境,自1991年以来,日本小企业破产日益增多,与美国、英国等国小企业的崛起形成鲜明的对比。

  第二,东亚一大批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崛起对日本模式形成了强大的竞争压力。东亚国家拥有的低成本优势和后发优势,使得日本在制造业部门的比较优势不断丧失,原来日本与东亚地区在产业上的垂直分工形态日益向水平形态转移。这也对日本的产业金融体制提出了调整的要求。

  第三,经济金融全球化导致的国际金融市场的整合和国际资本流动规模的扩大,对于擅长制造业、而金融部门因为管制和保护相对发育滞后的日本乃至整个东亚国家形成了相当大的压力。日本的金融体系所具有的浓厚的政府干预色彩,以向制造业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工业化为根本目的的产业金融占据主导地位,这种缺乏市场约束的金融体制必然难以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和金融市场全球化的要求;特别是在工业化基本成熟、制造业对于资金的需求下降时,这种金融体制在满足投资者的金融投资需求、为新的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提供资金支持方面存在许多弊端,往往容易产生资源的错误配置。

  从金融监管的角度看,日本政府对金融业的管制历来比较严格,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区分非常明显,交易品种单一,与目前世界范围内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迅速发展的现实形成巨大反差,使得日本的金融机构近年来纷纷将有关业务转移到海外以摆脱管制。特别是在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国内金融交易的成本明显上升,资本外流现象突出,已经出现了金融空心化的趋势。据调查,如果日本金融制度不进行彻底改革,在欧洲的许多日本企业将脱离日本金融业而选择服务更好的欧洲金融机构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事实表明,日本僵化落后的金融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日本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与世界金融业的发展方向也是背道而驰的。

  从以主银行为代表的关系型融资来看,其在日本的新的发展阶段也面临新的挑战,这主要表现在:(1)日本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使得企业的融资渠道多元化,降低了企业对于银行的依赖;企业在与银行的力量对比中处于上升的地位,于是一些企业开始不愿意向银行提供过多的内部信息,银行不能继续享受这种信息的优势。(2)是金融自由化的改革放松了对于金融市场和外汇市场的管制,使得主银行失去了相当一部分赖以生存的制度租金,促使银行盲目开拓除制造业之外的高收益、但是风险也相对高的领域,如不动产和股票等,同时,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的隐含担保导致的道德风险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显然,日本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得产业金融时代形成的关系型融资逐渐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因此,沿袭了战时的统制经济、在日本战后高速增长时期形成的日本模式,通过对于主导经济部门、制造业、大企业、外向型产业等在资源配置上的倾斜强化机制,推动了日本经济的持续增长和日本奇迹的形成,以主银行为代表的关系型融资的产业金融体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基本完成了赶超任务之后、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这种政府主导、在许多方面表现为扭曲市场机制的发展模式已经逐步在丧失效率,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发展的客观需要,出现了明显的制度疲劳现象,这在金融领域表现得更为明显。从广泛的意义上说,这可以说是90年代日本经济持续低迷、日本病难以好转的重要原因。

  如前所述,尽管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在日本经济起飞阶段促进和支持了日本经济奇迹的产生,但是,由于日本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剧烈变化,自90年代以来,日本金融业一直陷于严重的危机之中,金融机构不良债务数额巨大,破产风潮此起彼伏,经营丑闻屡屡爆光,国际地位江河日下。这既是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后的各种矛盾充分暴露的结果,也是其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僵化落后,不能适应国际金融发展趋势的必然反映。如何迅速走出金融危机的泥沼,重塑日本金融业的辉煌,推动日本经济的复苏,已经成为摆在日本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值得指出的是,尽管日本经济界开始对于日本的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制进行深入的探讨,但是事实上一直没有取得有效的进展。具体来说,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已有的日本模式的调整必然会遇到来自既得利益集团的强大。日本模式中强调的政(政党)、官(职业官僚集团)、财(作为大企业代表的财团)铁三角是现存体制的最大的受益者,同时又掌握了政策制定和实施的主导权。因为对于日本现有模式的改革,实际上就是对自己的利益和权利进行改革,必然会遭到体制内的强大的反对和阻力。

  其次,在工业化时期,在政府的引导下,已经有相当规模的资源投入了制造业部门,这些资产的专用性相当高。要对经济结构进行大规模的调整,全社会可能会付出相当高昂的沉淀成本,具体表现为企业倒闭显著增加、失业率上升,在金融体系上则表现为不良资产的居高不下。

  事实上,尽管经过多年的挣扎,日本的金融体系依然没有明显好转,在有的方面甚至有所恶化,这主要表现在:(1)不良债务问题严重,1996年底大藏省重新调整了这一数字,认为不良债务总额为50万亿日元,相当于日本1995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0%。可以说这一数字基本反映了日本金融业不良债务的规模,但也有人认为这一数字仍然不是十分可信,如美国议会调查局就推算日本的不良债务总额在70-80万亿日元之间,而有些海外报纸报导这一数字高达100万亿日元,甚至有的竞认为已突破了150万亿日元。这些巨额的不良债务成为严重困扰日本金融界的难题。(2)大批金融机构纷纷倒闭。战后日本的金融业获得了超常的发展,形成了近乎神话的奇迹。但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的金融业却显得不堪一击,纷纷破产。特别是1995年8月兵库银行宣布破产,开日本战后50年银行破产之先河,自此一发而不可收,类似于80年代美国的银行破产风潮席卷日本,各个银行长期存在的问题纷纷暴露出来,整个金融业处于恐慌与危机之中。即使没有破产的银行也都今不如昔,80年代中后期,世界500家银行排序时,前10家大银行几乎为日本所垄断,但现在日本的银行业在国际上的排名急剧下滑。此前,美国穆迪评级公司对日本的部分银行的金融能力给出了E+的等级(等级范围从A到E),显然这足以说明日本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相当低下,几乎完全要仰仗外部的支持,从评级结果看,其现在的状况只比克罗地亚的银行体系稍许好一点。

  面对严峻的形势,实际上日本在80年代就曾经进行过金融体制改革。1981年,对实施近50年的《日本银行法》进行了修改,被称为日本金融改革线年开始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利率自由化、金融证券化、国际化等,但由于当时日本正处于泡沫经济的鼎盛时期,许多问题没有充分暴露,其改革必然是不彻底的,效果也不十分理想,甚至在某些方面使其原有的弊病有所强化。到1993年4月日本又实施了新的金融改革法,加强金融自由化进程,但总的起色并不大。正是吸取了以上改革的经验教训,日本在1996年11月提出了日本金融体制改革的三项原则,即自由化、公正化和国际化,1997年初又进一步明确把金融改革纳入整个经济、社会总体改革方案之中,并把金融改革作为整个改革的先导。从目前看来,日本这次金融大爆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解决不良债务问题。(2)对日本银行法(中央银行法)进行修改。修改的目的是要增强日本中央银行在制订金融政策和加强宏观调控方面的独立性与金融机制的透明性,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金融竞争的要求,提升日本金融体系的国际竞争力。(3)修改垄断法,允许金融机构组建金融控股公司。一家控股公司可以同时拥有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基金等,打破金融业务的严格分界,由分业经营变为兼业经营,允许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相互渗透。(4)修改外汇法,彻底取消了外汇交易限制,实现了日元的的完全自由兑换,资本流动完全自由,企业间也可以直接进行外汇交易而不必通过外汇银行,此举目的在于提高日元的国际地位,实现日元的国际化。(5)建立直属内阁的金融检查监督厅。以改变原来大藏省既负责政策制订又负责监督执行的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病,同时也解决原来对金融机构多头监管的混乱局面。同时为了加强企业和市场的抗风险能力,建立金融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引进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制度,等等。

  日本的这次金融改革在国际上被称为金融大爆炸,其主要目标就是要通过实施上述措施使日本的金融体制全面与国际接轨,减少政府干预,赋予金融机构更大的经营自由和权力,推动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系转向市场化的商业金融体系,增强日本金融体系的国际竞争能力,以适应目前金融业务全球化、金融创新普遍化、金融服务全方位综合化的国际金融发展大趋势。

  对于日本这次金融体制改革的前景,国际经济学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日本经济界普遍认为这是一场需要流血的改革,日本要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我们的看法是,如果日本要彻底改革管制性的产业金融体。开元体育网站